第一章 沉默服从PK特立独行——员工岗位职责的法律风险
工作责任心是工作称职的最主要衡量条件之一,也是我们通向人生职业 成功的基石。无论职位高低,每一个人的工作都是不可替代的。当你成为企 业的一员,你便成为企业运营发展不可分割的推动力量。认识并承担工作责 任,是我们走向职业人生反哺社会的真正开始。作为工作责任的核心,敬业精神是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是激 发工作热情的有力工具,是一切工作做好的前提和基础。恰如其分地划定工 作职责的边界,离不开必要的法律认知。从这个意义看,承担工作责任不仅 是一个人的勇气问题,而且是一个人心智是否成熟,能否光明磊落地面对未 来恐惧,能否娴熟掌握职业技巧的标志,更是职业人格社会化过程是否完善 的最直接体现。诚信亦有价。一诺值千金 孔子曾说,“去食去兵,不可去信”,揭示了信用的重要性。遗憾的是,当今职场面临着信用缺失的普遍危机,而且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劳动用工 领域。职场的不诚信,不仅仅发生于企业对求职者,也同样发生于求职者对 企业。2005年2月,王某到某五金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协议约定:王某任五金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市场开发、业务接洽、生产管 理等工作事项;某五金公司给予王某年薪8万元并给予其他奖金等福利待遇。合同订立后,王某担任起某五金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工作。2006年6月,某五金公司因对王某的身份有所怀疑,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对王某依 法进行讯问后,王某承认身份证是假的,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等 均属虚构。某五金公司遂以王某用假身份证、假学历、假职称的欺骗手段订立劳动 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 合同》无效。王某答辩称,某公司所称假名字是自己从小就使用,只是由于习惯及法 律意识上的问题未在户籍登记中作记录,这在中国非常普遍。没有按照正常 程序办理身份证和更改名字的做法虽然欠妥,但无论用什么名字都不影响五 金公司对本人工作能力的判断,因此应当确认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合法 有效。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王某虚构了姓名、学历、职业技能,骗取了某五金 公司对其在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的信赖,从而签订了劳动 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 同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裁决支持某五金公司的申请,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 合同无效。由于企业非常看重求职者的经验背景,所以弄虚作假首当其冲的就是“ 假经验”。2007年5月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仅有16.6%的劳动者表示自己 应聘时未发生任何欺诈行为,其余都表示自己或多或少地出现过求职欺骗。近半数劳动者都表示填写过虚假经验,紧随其后的就是“假学历”和“ 假证书”。2005年5月,在上海举办的一场“中高级人才招聘会”上,主办 方在人口设立了文凭登记处,当场吓退了两成假冒伪劣文凭持有者。安徽省 文凭验证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受理11.858份学历文凭验证,发现假学历 2736份,国家不承认的学历468份,两项加起来占总数的1/4以上。职场生活中的不诚信行为也较常见。有一份调查表明,47.5%的劳动 者表示遇到过同事找发票、虚报报销数目的情况;42.7%的劳动者遇到过 剽窃他人成果,明明是别人干的说是自己干的情况;37.6%的劳动者身边 有泡病号、假请假的情况。可见,当我们要求用人单位诚信的同时,自己也 同样要诚信。实际上,对求职者的个人品德方面,企业最看重的就是诚实。因此,一 旦这种欺骗行为被企业发现,求职者将不但失去一份理想的工作,同时也将 失去企业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在职场,你可以没有显赫的背景,因为你有高于人的学历;可以没有学 历,因为你有超强的才干;可以没有才干,因为你有丰富的经验;你甚至也 可以没有经验,因为你有张菩萨脸,人缘不错。但如果你没有信用,一切的 一切都将无从谈起。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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