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专利权并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后而当然产生的权利。专利权至少要经过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由专利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颁发批准文件才能产生。需要注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防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国防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2.3.1 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所涉发明创造是否属于受专利法保护的范围
发明人或设计人想要申请专利,首先要明确其所要申请的内容本身是否属于受专利法保护的范围。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属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就不能申请专利。不能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各种情况,如违反法律或社会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详见本章第一节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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