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性骚扰的不可避免性——社会心理学根源
3.1 马斯洛理论的引入——支配论
马克思曾说:“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并把自己理解为类存在物、人;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任何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的行为,或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了自然。”在自然的进化与历史长河中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男女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不平等的,是女性一方处于臣服
地位,受控于男性的。有学者指出女性地位的附属性源于两点:一是在人类进程中男性在获取生存资料上有更为重要的作用;二是人们知晓了男性在生殖中的地位而不再对女性孕育后代而有生育崇拜。这一观点的成立解决了人类社会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原因,但这样的原因只是应该使男性与女性重获平等的地位,而结果却是从以短暂的女性主导的社会秩序180度大转弯为男性主导的社会秩序,并持续了数千年。但现在已经有足够的证据令学者们质疑母系社会是否真正存在过或者根本就不曾出现由女性主导的社会结构,仅仅因为生育之谜而以女方的姓氏表述宗族而并未上升到由女性来分配生产生活资料,支配其他男性。这说明人类在进化当中群体分类、社会分层存在且分类与分层的目的便是形成支配的秩序,客观上与动物的内部社会秩序一致,并在日后的社会发展中予以隐蔽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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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
“现代社会中两性的平等最重要的领域当然是职场,因为它使个人实现经济独立,是个人发展的前提。而性骚扰作为职场中阻碍个人发展的绊脚石,不但恶化着职场的工作环境,更使这种歧视群体化。梳理性骚扰概念的发展以及立法沿革,唤醒人们对性骚扰问题的正视,是本书的一项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
“在性别主流化的世界潮流下,本书对妇女权益保障,尤其是建构职业性别文化平等,定能发挥重要影响力。”
——我国台湾地区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台北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委员、政府就业评议委员会及两性工作平等委员会委员王如玄律师
“性骚扰是一个值得一说却很难说清的话题。如何说清?还是要靠科学——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现代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就是经验实证。应该承认,文明社会的法律处理职场性别冲突中的经验、智慧和道德共识,具有超越论题范围的更广泛的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院院长王卫国教授
“迄今为止关于性骚扰的最全面的法学意义阐述,为我们勾勒了一个需要重新打量的法律制度框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辉教授
“读者可以从本书流畅的笔触和严谨的分析中,认识到职场性骚扰的本质:它是蔑视同事人格尊严的恶习,是自恃强者的扭曲心理的写照,是文明职场的可恶但愚蠢的敌人。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是国内第一部相关法学专著,较为深刻地揭示了职场性骚扰现象的社会根源和预防及惩治这种不良嗜好的法制原则,颇值得一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支部书让王晓川教授
“易菲的研究成果深入而成功地探讨了一个长期以来不为国人所重视而又不得不重视的问题:性骚扰。表明男权话语下的性歧视和社会不平等已侵入到了社会生活和职场的每一个角落。易菲的研究有助于唤起人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男女平等权利问题的严重关注,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龚群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