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安,男,1965年生,湖北黄冈市人。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英语系;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首席法律顾问和首席评论员,执业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学核心期刊以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出版专著《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6年6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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