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剑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和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等。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2004)、美国政府国际访问学者(IVLP)(2007)。国家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研究类)。曾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葡萄牙、荷兰、瑞典、台湾、香港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
已出版代表性的作品有:《行政程序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牡1 994年版)《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杜2003年版)《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行政监监督研究》(人民出版杜2001年版)等。
另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专置论文80余篇。主持《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原理与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叠项目)、《行政程序法研究》(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课题)和《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研究》(国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等研究项目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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