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哲学,这种国家哲学在美国就是实用主义。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就主流的意识而言,都可以在原来英国和欧洲大陆的各种思潮找到来源。但这些新大陆的移民面对新世界、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需要新的哲学,用成功来证明自己,用实验来说明问题,从而形成了实用主义。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学界和欧洲大陆和英国一样学派林立,不仅各个学派之间有批判和反批判,就是同一学派内部也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对立以至分化,有时甚至很难用一种理论或一种哲学主张把它们区别开来。但是如果我们抓住美国的国家哲学——实用主义,就不难发现这些相互对立的法哲学流派之间都与实用主义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至我们完全可以说所有这些法哲学的根都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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