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邦宇,1933年生,祖籍湖南岳阳,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原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留校任《罗马法》主讲教员。1977年重返理论教育战线后,曾奉命筹建北京法学会和创办《法学杂志》,担任学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杂志主编、北京地区理论座谈会成员(务虚会)和北京社科院法学所筹备负责人等职,并兼任《婚姻与家庭》杂志主编。1986年执教于中央党校,曾任法学教研室副主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自1985年起,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和社会科学界许多著名老前辈的支持下,团结首都和全国法学界部分专家学者,率先将行为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引入现代法学变革的现实,推动了中国行为法学会的成立,为我国法学研究拓开了一个崭新的领域。半个世纪以来,主要从事罗马法、民商法、法理学和行为法学等方面的教学研究,代表作有《罗马法》、《民事责任》、《破产法通论》和《行为法学》等20余种、另发表论文200余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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