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8年第1期)(总第13期)》为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专业性出版物。自二00六年起,论丛每年两期,兼采中、英、德三种文字,于每年六月三十曰和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版。诚挚地期待海內外学者惠赐稿件。稿件无体裁和字数限制。来稿请采用电子文本,并附文字打印本。《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8年第1期)(总第13期)》由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教授创办于1998年。刊物以思考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属性为旨趣,并衍生出哲学层面与社会层面两个基本维度:以形而上之哲学传统烛照法学作为社会观念的超验品格,以形而下之社会实证落实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实践理性,以求在精深的哲思与具体的实践之中沟通规范与事实的鸿沟,最终为法学的中国问题与中国语境的开展、运用与解答提供智性支持。刊物在经费紧张等一系列不利外部环境下坚持办刊根本,并一开始就得到了法学界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学者朋友的鼎立支持,八年来,刊物努力发掘、并自觉进入了若干国际前沿的学术传统,并得到了国际一流学者,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协会前主席阿列克西、现任主席诺伊曼等学者的赐稿,在国际法学界亦产生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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