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时间、预期与法律的文脉
第一节 问题的准备
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一书的导论中,哈耶克说“就本书主要关注的这些问题而言,可以说自大卫?休谟和伊曼纽尔?康德以降,有关思想似无进展,因而从诸多方面来看,我们还必须在休谟和康德停下来的地方重新展开我们的分析”,为什么哈耶克要作如此之说呢?
从大卫?休谟和伊曼纽尔?康德到哈耶克自身之问相隔了很长一段学术史,哈耶克架空这段思想历程,认为其间的思想发展几无推进,只是停靠在“休谟和康德停下来的地方”,那就不仅意味着这一过程大体上处在因袭的路径上或是同一条思想脉络的,也是告示着哈耶克试图在此之外拓展或接续出另__条来。这就需要暂时把哈耶克写作中辩难的具体问题悬搁起来,直接去观看其“思”及的基本道路。
如所周知,哈耶克的思考意图影响自身所处的时代。综其一生的学术研究,哈耶克似乎都是不停地与对手论战。正是这一语境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哈耶克的写作技艺,即论辩式的写作。其实《法律、立法与自由》的书名就标出了牵连到自由的“法律”与“立法”两条道路的辩难;书内的写法也是明确地要试图教导唯理主义者,如目录单就表现了这种风格:理性与进化、内部秩序与外部秩序、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之类。紧密相连于这一写作术,哈耶克思入的基本问题的文脉,就被切断到每一章节之中。在围绕对手开展的众多辩难之中,哈耶克的写作术断断续续地浮现或隐瞒了自身的根本道路,它干扰了哈耶克作品的读者的“集中意识”,把欣赏者留在了基本道路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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