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一本政府规制理论的经典著作,同时也是一本公法学的经典著作。1994年由剑桥大学Claendon出版社首印,出版之后即风靡英语公法学界,1996年重印之后,2004年又由Hart出版公司再次出版。
20世纪后期,随着现代规制国家的兴起,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的作者,借助经济学理论,对公法应当如何应对以及达成产业规制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和全方位的解读,并为社会性规制和经济性规制的理论基础与规制工具建立了一个体系性的框架。
《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探讨了政府规制的两大根基。首先是“公共利益”理论,这决定了规制应当促进社会和经济福利。其次是“经济”理论,又意味着规制的目标在于满足私人利益的需求。《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同样对各种形式的规制工具及其发展进行了评述。作者运用娴熟的技巧和充实的证据对各种不同的规制工具的优势以及局限性进行了评价,并据此对政府在进行规制时应当如何针对不同的规制目标选择恰当的规制工具提供了中肯的建议。
《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最大的贡献在于将现代政府规制理论引入公法学研究尤其是行政法学研究,并提出了一套系统的规制工具与规制目标的匹配理论,从而为传统行政法学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进路,提供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分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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