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60到1903年的43年中,天津外国租界的形成经历了三个阶段。列强每一次掀起强占租界的狂潮,无不是借助于侵华战争的余威,逼迫清政府节节退让,以致使天津出现了九国租界,成为全国租界最多的城市。除了划定租界,列强还用各种方法划定“预备租界”,并且越界抢占土地、占领界外“飞地”、越界筑路等,进而扩张租界。
一、第二次鸦片战争和英、法、美租界的划定
天津地处河海要冲,因驻兵而置卫,因漕运而兴商,到清代中叶商业已经相当发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自西方列强自海上东进,天津更成为首都北京的门户。早在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之前,就拟定了先打到天津以要挟北京的战略。第二次鸦片战争当中,英、法更看准了天津的重要地位,1858、1859、1860年三次集重兵于大沽口,都是以占领天津,进而攻打北京为目的。
1860年10月,清政府被迫与英、法两国分别签订了《北京条约》,这个条约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同年11月,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F.w.Bruce)就急忙派遣参赞巴夏礼(H.s.Parkes)等人到天津择定英租界的界址。此时,英法联军尚有7000余人驻扎在海河两岸,现天津中心城区完全在英法联军控制之下。11月24日,巴夏礼“在津城东南相距五六里之紫竹林起至下园上,勘丈空地”,“预备明年来津盖造房屋之用”。①对于此事,当时在天津办理交涉的崇厚竟没有看出其中的玄机,认为既然条约允许外国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现在英国人的行动,当无大碍。他甚至认为,现在外国军队占据着许多城区的衙署、民房,倘若他们自己另外租地建房,“即可令其将民房让出,民无滋扰,庶得两无妨碍”。①12月4日,卜鲁斯向恭亲王递交了照会,其中提出:“本大臣意将津地一区代国永租,为造天津领事官署并各英商来津起盖住屋、栈房等所用。”②同时提出,对于界内民田、民居以每亩30两银为租地正价,外加银10两为赔补迁移费,对于原有房屋及基址另议明赔项。并请转咨直隶总督,饬地方官办理。总理衙门在奏报咸丰皇帝时还说明,据天津地方官调查,在这块地界内只有零星土房,并无坟墓窒碍之处,建议与英国人“妥为商办”以期地方相安。他们认为,英国人“系照条约办理,自未便拂其所请”。③事实上,在有关的条约中,根本没有“永租”的规定,更没有日后划定租界的条文。所以,天津英租界的开辟,只凭一纸照会,并没有任何条款协议和手续。
不久,英国首任驻津领事孟甘(J.Mongon)又将所划定的土地重新丈量一遍,最后确定了英租界的四至是:自紫竹林起至大井庄长31.5丈;自紫竹林沿河起至海大道宽115丈;又自大井庄河沿起至海大道宽71丈,面积共计489.025亩。④对照现在的市区街道,即东至海河,西至大沽路,北至营口道与法租界交界,南至彰德道与美租界交界。他们在四至地边各钉一根石柱,上书“大英看定地基”六个汉字。当时,这一带只有一些零星的工房,多是菜地和坑洼地。租界划定后,英方即由参与划分的皇家工兵上尉戈登(c.G.Cordon)做了初步规划。戈登初步规划了主要道路的走向,把不同街区、地段标号,以备“出租”。
当英国人为划分租界而奔走时,法国还没有派驻领事,不过,法国人也一直在关注着租界的划分。戈登在测量规划的时候,一名法国工兵军官也在参与。据天津知府石赞清禀报总理衙门,英国所划定的地界“自用地七成,分给法国地三成”。随后,法国驻华公使哥士耆(M.A.。KleczKowsKi)来到天津,亲自对法租界进行勘定,并取得了清政府的认可。1861年6月2日,哥士耆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签订了《天津紫竹林法国租地条款》。当时划定的法租界四至是:南界为今营口道与英租界接壤,西至今大沽路以东,东、北面傍海河,占地面积439亩。
1860-1861年划定的英、法租界正处于天津城外的一座寺庙——紫竹林一带,因此这里被称为“紫竹林租界”。天津租界后来几经扩张,但是这里始终是天津租界的核心地带,大多数外国银行、洋行全集中在这一地区,不仅英、法的领事馆、工部局、公议局设在这一带,连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日本(早期)领事馆也设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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