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分析说明,财务人员应在期末按照《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医院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定期发征询函逐项核实债权,以确认医院真实的资产状况。切不可直接按照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计算各项财务比率,从而影响医院合理的投资和经营决策。
2.将“收支结余”等同于“营业利润”,直接套用企业会计指标对医院的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1)《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应按照医药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摊计入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对固定资产损耗以计提修购基金列入当期费用的方法来保证医院财务成果的真实性;但同时又规定将有些费用直接从各项基金中支出:如医院给职工搞福利,从“专用基金——福利基金”科目中列支;固定资产单笔修理费超过一定金额(各省份标准不同,浙江为5000元)的,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中列支;使得“收支结余”科目不能真实反映医院当期的经营所得,客观上造成各家医院提供的财务数据可比性差。
(2)目前,绝大多数医院实行的是不完全成本核算,多数医院只反映直接成本,对间接成本的分摊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另一方面,医院的成本核算未能做到与收入紧密衔接,更不可能像企业那样按照产品名称反映项目成本;再加上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也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医院某一时期的支出与相同时期的收入不相匹配。
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财务人员在对医院一定时期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前,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对相同时期的各项支出全面过滤,进而对“收支结余”科目进行调整,真实地反映医院当期的经营所得和财务成果,并结合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的佐证,作出合理的判断。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