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代的《易·系辞》记载说:“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可见,先秦时代的舟船还主要是依靠用楫,即后来所说的桨或橹划水前进。汉代的各种船只也基本上是沿袭着先秦的传统,《汉书·刘屈氂传》记载说:“又发楫濯士,以予大鸿胪商丘。”《后汉书·岑彭传》记载说:“又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棹卒,凡六万余人。”李贤注对此说:“棹卒,持棹行船也。”说明汉代的舟船往还行驶主要还是依靠用楫(船桨)来划水前进,所以汉代的水军中相当一部分人充当了“楫濯士”,也就是划船手。而且在划船手中设立有相应的职官进行统一管理,《史记·佞幸列传》记载了邓通“以濯船为黄头郎。”《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记载了水衡都尉之下的属官有楫濯令、丞。
1974年12月在广州发现的秦汉造船工场遗址,便是当时规模很大的船舶制造工场。根据相关的考古发掘报告显示: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共有三个平行排列的船台,“还有木料加工场地。船台和滑道相结合,外形和铁路相似,由枕木、滑板和木墩组成,枕木分大小两种,滑板宽距可以调节。一号船台两滑板中心间距一点八米,船的宽度应是三点六到五点四米;二号船台两滑板中心间距二点八米,能造五点六到八点四米宽的船。滑板上平置两行承架船体的木墩,共十三对,两两相对排列,高一米左右,在船底钻孔、打钉、舱缝,有这样的高度是比较合适的。一号船台南侧有木料加工场地,场地上有烘弯木料的“弯木地牛”结构。还出土了划线铅块,这是下料时划线用的。造船台出土铁锛、铁凿和舰缝用的‘挣凿’,此外还有方锥形木垂球(取垂线用)。”(参见(《中国古代科技成就》第617-618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3月第1版)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的发现对了解和认识汉代造船技术的相关情况具有重大的考古价值,由此我们看到了汉代造船工艺的许多细节,造船工具、造船原材料、船体的大小等等情形均十分形象而鲜明。
从舟船制造的工艺来看,《汉书·武帝纪》颜顺古注引李斐的话说:“舳,船后持桅处也。舻,船前头刺翟处也。”意思是说,在船首设櫂,而在船尾设舵。有的舟船是四擢一舵,有的舟船则是十六榷一舵。汉代有被称为“露桡”的船只,所谓“露桡”,是指榷露于外,即船桨露于船体之外,前面说的四櫂、十六榷等即是“露桡”,在汉代大型的船只往往都是露桡的,湖北江陵凤凰山遗址出土的遣册上记载有“大舟皆口二十三桨,”《越绝书》中记载的大型战船用五十人划桨,就极有可能是成对排列的,这种成对排列的情况显然也是采用“露桡”这一形式的。汉代已出现了舵,《淮南子·说林训》记载说:“毁舟为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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