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德宜夜拒馈银
宋德宜(1626-1687年),字右之,别号蓼天,清代江南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市)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考取进士,后历官国子监、翰林院、内阁、户部、吏部、都察院,并拜文华殿大学士,加太子太傅衔。宋德宜“任部院十余年,声绩最著”(《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宰辅六.宋德宜传》)。这不仅由于他具有渊博的知识和超人的才能,更重要的还在于他居官清廉。
由于康熙帝亲政之后颇重吏治,因此,当时出现了一些廉洁奉公的臣子,而宋德宜当属其中之佼佼者。他虽身居高官,却没有把当官作为谋求私利的资本。他在未做官之时,“有宅一区,薄田数顷;既贵,无所增益,门巷肃然”(《清史稿.宋德宜传》)。这确实是很难得的。特别是他在户部任上,“暮夜拒馈银”一事,更使他名垂青史。
康熙十二年(1673年)七月,宋德宜因政绩突出,而且清正廉明,由内阁学士升任户部右侍郎,即户部的副长官。户部是掌管钱粮财务的。清代有人以“富、贵、威、武、贫、贱”六字拟六部,其中“户日富”。可见,户部的官是众人瞩目的肥缺。长期以来,户部官员贪赃枉法最为突出。有人大肆侵吞公款,中饱私囊;有人公然接受贿赂,并且心安理得。而一向清廉的宋德宜不仅没有沾染这些恶习,而且自他到户部任职后即“自律律人,尤为峻绝”。(《清朝野史大现.宋文恪拒绝暮夜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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