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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共服务监管研究:以中国教育、医疗监管为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5875135
  • 作      者:
    黄云鹏著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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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云鹏,男,1976年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职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2007年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2008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攻读博士后,主要从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服务监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政府部门以及世界银行等委托的多项重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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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共服务领域普遍存在着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公共服务不能成为一种完全依靠个人支付能力而进行的市场消费行为,但这并不代表必须依靠政府直接雇佣人员和设施来生产这些服务。实际上,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和生产制度安排都是多样的。从世界范围看,在公共服务领域,打破政府机构作为公共服务唯一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引入其他组织和供给模式,创造服务中的自由选择和竞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商业管理工具,成为了一个普遍的改革趋势。但是,在这场新的变革面前,我们仍然不能忘记,公共服务本质上与私人物品是不同的,存在着显著的市场失灵,政府在立法、规划、投入和监管方面仍然需要履行其职责。公共服务改革应当坚持的是市场和政府的同时加强。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安排也应当从“政府vs.市场”转变为“政府+市场”。
  在引入市场竞争与避免市场秩序混乱之间,监管是一种取得平衡的较好方式,是一种重要的政府治理工具。公共服务的很多特征,如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垄断等都可以通过监管加以纠正。随着公共部门改革的推进,监管职能的分离逐渐变得十分重要,建立适用于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监管框架,对于吸引其他主体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服务监管研究:以中国教育、医疗监管为例》从政府治理工具的角度比较分析了监管工具的特征和功效,阐述了公共服务监管的概念、依据、手段及内容,引入了政府内监管的概念。《公共服务监管研究:以中国教育、医疗监管为例》按照公共服务监管的分析框架,总结和分析了我国公共服务改革及监管的现状和主要问题,并重点研究了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分别从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的理由、监管规则、监管机构、监管内容等方面,对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的准入、价格、质量、不分配政策监管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分析。不管是由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非营利组织或营利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考虑到很多公共服务的“可测性”较差,都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问责和监管机制,以确保公共服务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市场力量需要监管,即使是采用传统的政府直接生产方式,也应当改变过去政府集政策制订(制订规划、提供资金)、服务提供和绩效评价于一身,实际上是“自己监管自己”的传统模式,利用政府内监管工具,将政策制订、服务提供和服务监管职能适度分离,以确保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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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公共服务的概念、特征及供给模式
  第一节  公共品与公共服务
  2.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一个广泛使用,但缺乏统一定义的概念。按照最广义的解释,格洛特和斯蒂文斯(Grout and Stevens,2003)认为,凡是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的领域都属于公共服务。但是即使是个人物品,如食品、药品等,为了确保安全,实际上政府也在进行着监管等干预。从各方对公共服务概念的使用看,可以将公共服务的含义归纳为以下三种:
  (1)公共服务就是公共品。按照萨缪尔森(1954)的经典分析,公共品是指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当然,同时满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纯公共品是很少的,更多的产品是具备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如果将公共服务视为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即具备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特征(娄成武和尹涛,2003),实际上则将有线电视、电影院等传统上不被认为是公共服务的领域纳入了公共服务。物品分类理论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物品究竟应该如何划分、归属于哪一类,而是该理论表明物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其供给制度安排,特别是影响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这也是本书在分析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时的基本出发点。
  (2)公共服务就是公用事业。这是一种较为狭义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指城市供水、供电、燃气等服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用事业或者市政服务,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及有限公共资源配制并具有自然垄断特点的行业。我国目前的法规规章对“公用事业”及其范围有着不同的界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所称的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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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第一章  公共服务的概念、特征及供给模式
第一节  公共品与公共服务
第二节  公共服务的属性特征
第三节  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
第四节  公共服务的问责机制
第二章  公共服务监管工具
第一节  监管理论概述
第二节  公共服务监管的概念和依据
第三章  我国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监管
第一节  我国公共服务发展及改革概况
第二节  我国公共服务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
第三节  我国公共服务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
第四节  国外公共服务改革的主要实践及启示
第四章  我国教育服务监管
第一节  教育为什么要进行监管
第二节  我国教育监管现状概述
第三节  教育准人监管
第四节  教育价格监管
第五节  教育质量监管
第六节  不分配政策执行能力监管
第五章  我国医疗卫生监管
第一节  医疗服务为什么需要政府干预
第二节  我国医疗服务监管现状概述
第三节  医疗服务准人监管
第四节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第五节  医疗服务价格监管
第六节  不分配利润政策执行的监管
第六章  我国公共服务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框架性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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