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2008年:中国农村的变迁与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进人了改革开放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端。以转变农地经营方式、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全面恢复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农村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自然环境已呈现出整体退化的趋势,农村新的社会结构和治理结构还处于不确定的形塑过程中。
本报告将从经济、政治、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和环境等方面对中国农村在过去30年里的变迁情况进行总体的分析和论述。报告所使用的数据材料来自2008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和校团委共同组织的百名大学生回乡调研活动,调研村庄达到了180个,回收有效调研问卷150份。这150个村分布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其中有11个是少数民族村,其余均是以汉族为主的村庄。调研村在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地貌类型以及农业资源呈现出多样化和差异化的特征。依据国家统计局对东、中和西部地区的定义,即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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