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问题提出:研究的逻辑起点<br> 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和制度变革,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面临多重困境和矛盾。通过考察和研究,我们认为,诸多矛盾主要缘于各地对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清,原因是组织分工与协调不畅,但症结还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缺乏制度化安排。行政服务中心的根本出路在于必须将其置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视野和整体联系中,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给予更清晰的定位。<br> 行政服务中心实际上是在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未作根本变革的情形下,在现行体制之外新设置了一个前台,必然涉及行政服务中心这个前台与政府及部门后台的关系问题。行政服务中心<br> 的机构性质和功能定位如何确定、依照什么来确定?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和政府及部门后台的分工与协调关系如何规范?哪些部门,哪些行政许可、审批及涉及公众的事项应该进入行政服务中心?<br> 确定部门及其相关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依据是什么?由于行政服务中心属于各地地方政府自发的创新行为,对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处理千差万别,缺少统一和基本的规范。而这些问题实际上<br> 涉及法律、体制、职权、流程、技术及行政文化等深层次的问题。随着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这些问题逐渐暴露并日益突出,使得行政服务中心遭致许多质疑。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