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生命的理论探讨
国家生命有机体理论
人类社会是大自然进化的产物,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自然演化史,人类社会既具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属性和它遵从的自然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恩格斯指出“人类历史总像自然过程一样进行着,而且实质上也服从同一运动规律”。从自然属性来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就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生命活力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自然属性最基本的特征表现。把一个国家和社会比喻为“生命有机体”自古有之,19世纪法国的圣西门、孔德,英国的斯宾塞等哲学家在其论著中就有十分精彩的论述。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首先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的思想,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进一步发展了社会有机体理论,他把社会与生物学中的“个体有机论”作比较,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种族或阶级是社会的组织,社区或城市是社会的器官,并且提出社会静力学与社会动力学理论,社会静力学主要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结构、秩序、组织、和谐的理论,社会动力学主要研究社会有机体系发展和演化的基本规律。①
实证主义哲学家斯宾塞在其《社会学原理》第二卷中,提出了“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著名论点,认为“社会有机体”具有生物有机体的基本属性,与生物有机体一样会成长发育,从各部分相似的未分化状态成长为各部分不同的分化状态,但是它又不同于生物有机体,而是一种“超级有机体”。生物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紧密相连,并且从属于生物有机体的整体,但是社会作为一个“超有机体”,其各个组成部分联系相对比较松散,具有较大的自由度,随着社会演化的不断深入,社会有机体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程度增加,各功能的配合协调更趋密切,因此,复杂社会往往比简单社会更加脆弱。他把“社会有机体”分成生产物质资料的支持系统、加强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联系的分配系统、保证各个部门服从于社会整体的调节系统,并相应提出担任生产营养职能的是工阶级、担任分配与交换职能的是商业阶级、担任调节生产的是工业资本家。提出“社会有机体”又是一个可以实现自我调节的生命系统,与生命体一样,社会也发展出其最高的以及从属的神经调控系统和“大脑”,它既有处理外部事物的职能又要担负起内部调节与社会控制的工作。②
马克思最早是在《哲学的贫困》一文中提出“社会有机体”这个概念的。他在批判蒲鲁东时指出④:“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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