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国妇联开展的“巾帼扶贫行动”被纳入各地政府的扶贫攻坚计划
1996年,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级扶贫机构将全国妇联“巾帼扶贫行动”纳入当地政府的扶贫攻坚计划,促进了“巾帼扶贫行动”的发展。此外,各有关部门还积极支持“幸福工程”和“双学双比”活动,推广小额信贷和“妇女连环脱贫”等以妇女为主的活动,促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脱贫。近十年来,全国各地妇联还组织开展了小额贷款扶贫活动。1998~2002年,在农村组织和发放小额贷款累计达9.5亿元,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加工项目,帮助200万妇女摆脱贫困。①
5.各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展各种形式的扶助贫困妇女的活动
近年来,帮助妇女脱贫致富成为许多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如2002年,全国妇联发出了“举全国妇女之力,建西部美好家园”的倡议,启动“八千项目行动”,帮助西部地区妇女脱贫致富;全国妇联和东部地区的妇联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西部地区妇联的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资金达690万元,扶持以妇女为主体的贫困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将科技培训工作深入到村镇和家庭,提高贫困地区妇女的科技文化水平;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开展以救助贫困母亲为宗旨的“幸福工程”,筹资帮助贫困母亲开展卫生保健和扫盲活动。从1995~2003年,共投入资金1.8亿,受助贫困妇女达12.5万人,惠及人口逾60万人;2000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启动了“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筹资为西部缺水地区建设蓄积雨水的水窖,以解决家庭基本饮用水问题。到2004年,共筹集资金2亿多元,为西部12个省区市建水窖9万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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