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健全民主理财机制。我们在全省推行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该制度规定,村组取消会计、出纳,只设报账员,在坚持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与乡镇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由服务大厅统一对村组账目和银行存款实行管理;村组财务收支单据必须经规定的审批、审核程序方可入账,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这一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农村“三资”管理和监督,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如:济源市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后,累计减少各类开支800多万元,节约招待费300多万元。焦作市424名代理服务人员,承担了原来5548名村组会计出纳的工作,仅人员工资每年可节约360多万元,全市代理农村资金5.9亿元,各类资产折价27.5亿元,纠正不合规定事项1666项共324万元。
三是推行“双述双评”,健全民主评议机制。我们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双述双评”活动为载体(即乡村领导班子和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乡村领导班子和农村基层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行政村,畅通干群沟通渠道,使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各级积极推行“村情民意恳谈会”、“村民评村官”、村组“三会”制度、“三票评议”干部、“勤廉双述”、“农村月末民主联席例会”等制度,收到了明显效果。如,孟州市开展的“三票评议”农村基层干部工作,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2007年以来,全省参加评议的群众1194.7万人(次),评议村干部22.9万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16.2万条,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9.1万个,根据群众评议反映的问题,对5076名村干部给予了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