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议题是典型的复杂体系。它们还涉及到长期以来作为自然科学家(以及公众健康工程师)研究对象的系统。所以,当这些议题在20世纪60年代变得显著的时候,它们可以与一种公共政策传统相结合,这种传统赋予受到行政结构制约的科学专长以重要地位。科学、专业化管理机构和官僚制结构间的这种连结关系,已经被运用于多种政策环境中:国防与国家安全计划、公众健康工程与保健服务、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行政理性主义可以界定为一种“解决问题”话语,该话语强调专家而不是公民或生产者/消费者在社会问题解决中的角色,也强调等级制而非平等或竞争的社会关系的作用。作为一种制度风格,行政理性主义在某些政治体制中比在其他的政治体制中显得更强有力。具体地说,它在法国和德国非常强势,在英国要稍微弱一些(在英国它受到流行于高级职员之中的通才文化的影响),在美国它显得有些支离破碎,但仍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环境议题上升到政治议程的显著位置时,它们向这种传统的渗透并没有经过计划或相对于其他替代性选择的辩论(比如在其他章节中提到的不同话语所产生的替代性选择)。这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应对环境议题应该采取的方式。所以,从一开始就对环境难题作出了制度性和政策性的回应,而且这一点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时间上在发达国家中都有着明显的相似。如果人们试图寻找大多数其他环境话语的本质,那么将会在理论家和活动家的著述和演说中找到。但对于行政理性主义来讲,这种本质只能通过观察政策、制度和方法的创制过程中的现实实践加以获得。行政理性主义也有自己的理论家,但他们往往出现得有些滞后,因为他们考虑的是如何巩固或者强化已经取得的环境成就。在本章的后半部分,我们将会看到一些属于这一类的理论家,但首先还是让我们从考察实践、政策和制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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