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政治社会学的方法和主要概念
权力的本质
卢克斯(Lakes,1974)对权力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他把权力概念分成三个层次,如下所述:
第一层次:与个人或集体实现既定目标的能力相关,它甚至可能遭到持相反利益的人的反对。这方面相对容易衡量,因为它包含着很明显地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具体结果。
第二层次:这一层次中需要假定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等级关系。拥有实力的集团有能力强化自己的利益,这不仅仅体现在第一层次中对权力的直接诉求,而且也通过阻止其他集团所拥有的利益。这样就需要控制政治议程的内容。在一些政治行为(如正规的政治参与)中,少数掌权者控制政治议程的效应和随后的某些利益被边缘化,这些可能通过研究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被排挤、被疏远的程度来测量。
第三层次:在这一层次权力显得更阴险,因为它不仅仅涉及对政治议程的操纵,而且还需要说服从属集团,使从属集团认识到这些政治议程是为了他们自己的真正利益。权力的这种形式基本上包括思想控制,在无权者中创造“虚假意识”,从而使无权者认识到并支持事实上可能与自己实际利益恰好相反的观点。由于经常用这种隐蔽的、微妙的方法来获得这种权力,因而确定某人真正的利益很困难,所以对这一层次权力的衡量极度困难。
因为行为主义强调用经验主义的方法检验各种现象,所以它过多地关注权力的第一层次。因而,忽视了权力结构层次方面比较重要的内容,即议程设置和思想操纵。然而,批评家也指出了卢克斯权力概念存在的缺陷,尤其是在识别权力第三层次上所需要的道德判断。
海(Hay,1997)认为卢克斯把权力分配的事实与权力应该如何分配这种价值判断混为一谈。而且,如果我们顺着卢克斯的逻辑向前推理,那么很难观测到任何政治团体形成的基础。因为在卢克斯看来,权力纯粹是负面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所有的政治系统都包括权力运作,所以卢克斯的理论似乎是由有关人们之间的关系的不切实际的观点所支持。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