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①
谢遐龄
一些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学术角度指出过中国社会的伦理性质。②这些言论对理解旧式中国社会之特性或本质有重要参考价值。可以概括他们学说中有价值的内核为: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现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1949年之后中国确立了共产党的领导,党的组织整合了整个中国社会——其一,每一个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都建立了党委,领导该地区的政府,也就是说,每个少数民族地区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整个中国社会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有了“物质上”统一的保证;其二,每个乡村都建立了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央的思想和政令可以通畅地、迅速地传达和贯彻到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中国农村几千年经过历次改朝换代未有根本变化-的宗法制被彻底打碎,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组织成集体生产单位。这是中国亘古及今未有过的社会巨变,中国社会的结构与组织方式从根本上变化了。党的领导所标志的不仅仅是中国社会的政治现代化,而且也是中国社会的社会现代化。
第二件大事是1992年开始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之前,市场思想已经迅速深入每一个农民的意识深处。中国人民创建了生气勃勃的经济繁荣。被历次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确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金钱关系”转变。不少人离开故土外出找钱,相当数量的农民不再关心他们的祖辈视为命根子的土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变成“袋里有存折心中不慌”——足见农民至少东部地区的部分农民的本质正在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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