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等奖论文
社会资本与城市居民的政治参与
长期以来,政治学者都把政治参与看做与民主政体相联系的概念,因为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人民才可以通过定期举行的选举选择领导人,从而对立法机关或政府产生影响。与此相应的是,西方许多研究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的学者都不认为这些社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参与。如主张极权模型的学者强调精英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在这些社会中,国家对大众传播媒介的垄断性控制成功地限制了信息的流通。通过限制结社自由,政府因此可以有效地阻止利益的聚合,使人民失去抗拒政治权威的能力(Freidrich,Curtis & Barber,1969:126)。而利益群体理论虽然承认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完全消除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界限或是完全阻止利益的表达,但仍然否认普通民众影响决策的可能性。
虽然“强大的政府和党的机构的存在、国家对社会全面的渗透、独立政见团体及利益表达机制的缺乏、严格控制的媒体以及长期缺乏自由竞争的选举使得这种参与的概念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Jennings,1991:361),但这并不表明苏东社会的民众完全不能对政府的决策产生影响。特别是随着一些学者在更广的范围界定政治参与,原有的单一的政治参与观(将投票看做民众能够影响政治过程的关键和唯一方式)被多元的参与观所取代。例如,尼和伏巴把政治参与界定为“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尼、伏巴,199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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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