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应该有所作为(1)WTO规则中的技术壁垒问题。我们政府已经明确了要搞数字电视标准,并且已经原则性地颁布了一个数字电视技术标准的框架。我们也下决心要搞一个手机的3G标准,大家都在争所谓的TD-SCDMA技术,这实际上是保护了中国市场。所以我们要研究今天的市场,在这些领域里,要勇敢地喊出“我们要搞自己的标准了”。这是说对技术标准的掌握。
反观我们开放二十多年的市场,要认真地与印度发展模式相比较。当然印度的发展模式有相对保守的一面,但是对我们绝对有启发。我们开放到现在,连牙签也不会生产了,连草纸都不会生产了,因为我们在开放中各地政府更多地关注以引资的数量论政绩,所以连草纸和牙签都是合资的。还有,纵观开放进程,外资最初占25%股权就可以享受合资企业待遇了,外资是冲着我们的市场化来的,给我们资金,占我们的市场,一方面试探你,初始的合作显然规模不足,当一个产品导入市场的时候,有一个市场培育的过程。一期合资后,规模不足需要增资,他们研究透了中国企业的特点,知道你没有再增资的能力,那就由外资单方面增资,中方相对减低股权比例,这样的过程,导致最终外方成为大股东,企业的产品市场培育过程的成本主要是中方承担的,做冤大头的是我们。这反映出我们对产业经济规律的不了解。可见政府在这些问题上指导不足,指导不力,尤其是把引资作为政绩来对待的时候。
(2)如何与企业行为相匹配。在科研投入规模、科研立项方式、科研成果评价激励、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科研市场秩序维护、科研专利制度创新、社会创新文化的培育等方面,我们整个社会的科研体制很多地方还是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比如科研资金的投放方向在面向企业和面向科研机构的比例结构上、科研项日的立题、项目的管理等方面,需要不断改进创新。
(3)政府的区域协调问题。政府要在区域协调问题上做工作。比如产业结构之间的雷同现象,所谓“同而不和”,造成全社会资源重复配置,需要我们走整合和产业分工的道路,这些政府是有责任的。包括在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企业组织、企业金融、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协调上,政府要发挥作用。换个角度看,假如投资主体是企业,重复投资活动恰恰是竞争的物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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