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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非营利评论.第二卷.Vol.2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02598
  • 作      者:
    王名主编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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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期《中国非营利评论》集中讨论了基金会、公民社会测评指标体系等当前中国NGO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本期开始连载的爱德华兹·麦克尔的《公民社会》以超乎寻常的冷静与深刻,剖析了公民社会从发端到发展壮大过程中的利弊得失,为我们建构中国公民提供了很好的参照。案例、书评与随笔部分多有灼见,颇为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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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寻求特权还是平等:非营利组织财产权利的法律保障——兼论“公益产权”概念的意义和局限性
    金锦萍
    【摘要】非营利组织的财产归属和使用上的特殊性因“公益产权”概念的提出显得更为清晰,但是却会导致对于法律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财产所有权的认识误区。非营利组织财产上的特性既不应该抹杀非营利组织对于其自身财产的所有权,也不应该使其取得超越其他私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公益产权  所有权
    一  问题的提出
    毋庸置疑的是,根据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学理阐述,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在财产问题上存在诸多差异。有学者根据这些差异将非营利组织的财产界定为“公益资产”,以区别于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王名教授旱在2002年就将非营利组织的资产界定为“公益或互益资产”,属于社会。贾西津博士在其专著《第三次改革——中国非营利组织部门战略研究》中专门论述了“公益产权”问题。后来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去讨论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成本和治理问题。
    “公益产权”概念的提出有其积极意义,但是笔者也担心其所可能导致的认识误区,导致对非营利组织财产权利保护的认识上的偏差:其一,对于“公益产权”是否考虑采取特殊的法律保护手段?其二,“公益产权”的提法是否会导致对于非营利组织自身财产所有权的模糊,最终置非营利组织财产于不利境地?另外,已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对非营利组织财产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导致有民众误认此乃法律的空白。如此解读会进一步导致对于非营利组织财产归属和适用情况的误解,不利于实践中对于非营利组织财产权利的切实保障。本文正是为了消除这样的困惑和担忧而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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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论文
寻求特权还是平等:非营利组织财产权利的法律保障
基金会论纲
公民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之比较及基于中国情况的思考
公民社会测度指数及其本土化探讨
促进还是制约:论NPO法对日本公民社会发展作用的两面性
公民社会(上)
案例
公共服务购买: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契约合作模式——以上海打浦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例
灌溉治理的“产权—激励”机制及其效用——基于甘东灌区治理困境的分析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估
书评
财富转化为公益事业的逻辑——读《财富的福音》
公民精神:公民社会研究的必要维度——读《让民主运转起来》
NPO领域的“西学东渐”——《美国的NPO——给日本社会的信息》读后
功能平衡与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评彼得·弗鲁姆金的《论非营利:概念和政策入门》
随笔
消协得到财政全额拨款风波平息后的思考
已经用了WTO,为什么不能用NGO
为什么要用“社会组织”
稿约
来稿体例
《中国非营利评论》第三卷暨“汶川地震,社会组织在行动”
特辑约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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