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题:霍布斯的修辞
霍布斯:一种逻辑的修辞
霍布斯与古典主义者对一些问题有共同的关注,但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才是一个理解古典主义衰落的批评者。霍布斯回顾了古典主义的修辞术传统,也对知识和认知的新科学模型有所期盼,这些模型在十七世纪曾非常流行。他挣扎于修辞术的缺陷之中,而那个时代的古典主义者认为,修辞术可以处理社会和政治事实。他还知道,对文艺复兴初期的古典主义者来说,审慎意谓何在,但与他们不同的是,霍布斯没有发现一种本领,得以判断公民生活(civic life)是否值得效法——这可不是因为公民生活的条件已经有了根本改变。霍布斯描述了内战,他在《论公民》中告诉我们,内战正是由于“个人聚集到国会,〔企图〕……让正义……屈从于他们自己的理解和判断”(Ew2,xiii)。这种滥用采取了修辞的形式,使个体有权“向他人提出异议,以善为恶,以恶为善,夸大或缩小明显的善恶程度,任意惑乱人心,扰乱和平”(L17.226)。但是修辞术不仅是混乱的原因,也是混乱的结果。就像琼森(Ben Jonson)在他的《发现》(Discovers协)中谈论说,“无论何处,品行和风尚均遭腐蚀,语言亦然。语言模仿了公众的暴动”。霍布斯面对的困难在于,当时,关于秩序和权威的传统观念,以及传统的古典主义修辞术已在内战中遭到“公众暴动”的破坏,在这种情形下,他如何谈论国家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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