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边缘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巴赫金早期的哲学思想
巴赫金自称为哲学家,然而他并没有写过一部完整的哲学著作,由于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他主要的哲学思想是通过大量的文艺学著作进行表达的。未完成的《论行为哲学》是唯一一部专门讨论哲学问题的著作,大约写于1920—1924年间,是巴赫金学术生涯最初阶段的成果。巴赫金在这部著作中主要探讨的是伦理哲学问题,但是其中的一些概念和命题,已经初步显示了巴赫金人学理论的基本思路。尤其是对“我眼中之我”在具体的世界建构时的中心地位的讨论,预示了“边缘”问题的提出。在此,我们仅就相关的内容作以下四个方面的论述。
一、存在即事件
巴赫金提出“存在即事件”这一概念,把人和人的行为置于存在的中心。“只有从行为出发,从唯一的完整的承担统一责任的行为出发,才能达到统一而又唯一的存在,达到这一存在的具体现实;第一哲学只能以实际行为作为自己的目标。”存在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事件性过程,这是巴赫金行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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