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超人间超自然”是什么意思呢?从中国历史上关于神与现实世界的关系看,可以概括地回答:“超”是超切、超越而非超脱,超越者并不脱离自然、人间等被超越者。“超人间超自然”就在人间、自然中存在,不脱离人间、自然而存在;并且就在人间、自然中超越人间,超越自然。只有具体理解了神与现实世界(“人间”、“自然”等)的这种辩证关系,才可能准确理解“超人间超自然”的意义。
根据中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宗教思想看,“天”(神)或道即是自然、真理、理想等道体的人格化,故“天”(神)绝对、无限、永恒。根据基督宗教神学家或宗教界人士公认的看法,上帝(至上神)是现实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拯救者,故神崇高、神圣、庄严;上帝至真、至善、至美,故神实在、博爱、和谐;上帝是最有力量者,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故神全能。神乃是统一真、善、美、用、信等真理在内的绝对大全。
三、人们所意识到的“神”
在历史上,人们意识到的“超人间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有哪些呢?从历史上人们意识到的神和现实世界的关系看,归纳起来,“神”的意义,无非以下几类:一是物力崇拜,人们所崇拜的对象,就是“物”或者“物”的力量。这些“物”或者“物”的力量包括:
其一,自然物: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树、土地等物;
其二,动物:虎、狼、牛、马、猪、蛇、鸟等;
其三,社会物,如金钱、权力、名声的载体物:富翁、政治家,以及歌星、影星等明星。
原始人或有原始思维的人,都误以为某些具体物拥有某种超人间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如天象、气候、地貌的改变等,往往导致人生活的重大变化,甚至引致人的生或死;凶猛狡猾的动物能致人死命,有些动物又使人得以为生;现实社会中,有些人能运用其财力、权力、名誉救人,有些人则用它们害人、杀人。这些拥有决定人们生死力量的具体物,在人的意识中成为支配人们生产、生活的外在力量,很容易演变成为人们的崇拜对象。图腾崇拜、巫术是其集中表现。
表面看,人们崇拜的对象是物,其实是崇拜这些物背后的神秘力量,所以,可以将这类崇拜称为物力崇拜。祥瑞或灾异观念、拜金主义思潮、权力至上观念、名誉就是生命、“识时务者为俊杰”观念等等,或者可以说是物力崇拜的表现,或者留下了物力崇拜的痕迹。
物,总是具体的,处在演变中,依附于物的力量也在变化中。崇拜对象的易变,决定了物力崇拜具有认识上的表象性、行为上的盲目性、信仰上的动摇性等特点。物力崇拜是宗教崇拜历史上最低级、最朴素的崇拜,是信仰水平不高者的宗教崇拜形式。
“神”的第二个意义,是对道理(古代中国人称为“理”)及其精神(古代中国人称为“心”)的崇拜。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发现,事物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在运动的事物背后,有事物运动规律或性质、关系等道理存在,于是,物力崇拜进展为对规律或道理或某种制度(制度是这些规律或道理在社会规范方面的表现)及其体现的精神的推崇或崇拜。这些崇拜又可以划分为几大类:
第一,对某些具体社会制度的推崇:礼治主义、原始共产主义(小国寡民等)、法制主义、民主主义、资本主义等;
第二,对某些具体规律的推崇:科学主义、人文主义、社会生物主义、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唯美主义、理想主义、现实主义等;
第三,对宇宙根本、总规律的推崇或崇敬:各种形而上学,如中国的儒学(天命、天道、天心)、道家(自然天道)、佛学(真如佛性)等,西方的唯心主义等;
第四,对反映了一定规律或道理的载体或这些规律或载体的人格形象的崇拜:农神、药王、蚕桑之神、福禄寿喜诸神等。
“神”的第三个意义,是崇拜神本身:对最普遍、全能,包含了所有规律或道理在内,体现了所有积极精神,而且具有强烈的人格色彩,有主宰世界权能的神的崇拜,如基督宗教的上帝崇拜、伊斯兰教的真主崇拜等。
从人们对神灵的崇拜的发展历史看,从物力崇拜进展到对道理及其精神的崇拜,再进展到对“神”(“天”)本身的崇拜,有信仰发展的辩证必然性。就认识而言,物力崇拜的对象,范围窄,时间短,认识局限于感性能力的运用;对道理及其精神的推崇则有两个层次:对经验理则的推崇和对先验或超验的绝对永恒的理则的崇敬。这种崇敬虽然已经运用了一定理性的直觉能力,但总的看,信仰仍然主要局限于理性能力的运用;对“神”本身的崇拜则既将理性认识的真理人格化为感性可以信仰的对象,又使感性直观的生动真理理性化。从理论上说,对“神”的崇拜在信仰形式上可以说扬弃了以前的信仰形式,推动信仰进一步发展到其最高度。
对神灵崇拜的这种辩证发展的主体,最根本的说当然是神(“天”)本身,人对神(“天”)的信仰或崇拜只是前者在人知、行、信等活动中的表现;信仰辩证法,当然也是神(“天”)人关系在人信仰世界中的表现,是神(“天”)性本身的形式化展开。后来的崇拜形式,可以包容前面的崇拜形式在内。比如,就人而言,就有从局限于家族内的祖先崇拜进展到对家族家世家规的推崇、对家风的崇敬,再进展到崇拜体现了民族精神的民族英雄,进而达到崇拜所有人的生成者(或创造者)、主宰者、普度众生者(或拯救者)的高度。
就人而言,崇拜形式的进展,是人的追求从现实到本体再到神(“天”)的进展的表现。在这一进程中包含着以下具体内涵:第一,认识上,意味着人们从表象认识进展到本质认识再进展到对神或道(“天”)的体验,由经验认识到先验或超验认识再进展到对神(“天”)本身的直观;第二,在崇拜形式上,从短暂崇拜到永恒崇拜再进展到对神或道(“天”)本身的崇拜,从对外在者的崇拜到对内在者的崇拜再进展到对神(“天”)本身的崇拜。
从上述崇拜对象之间的关系看,当人们提到神的时候,“神”的意义是什么,就比较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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