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非常重要。一、马克思明白表示:凡一种科学的研究皆有两个阶段;即研究的阶段与陈述的阶段。又据“把这工作做完”一语,可知研究的阶段在陈述的阶段之前。二、在研究的阶段中,我们必须用研究法。这种研究法即“面对事实”与“比较事实”。②在陈述的阶段中,我们用陈述法。即把用研究法得来的知识,描述出来。<br> 凡科学方法必先与外界物事接触。若想研究这些物事,“所有的科学必皆以经验为根据,且能将由感官所得的材料,付诸理性的研究法之研究”。⑧在这种更改的研究法中,“归纳、分析、比较、观察及实验,皆为主要的工具”。④利用这些有用的工具,然后我们可以“详细地研究对象:即分析其诸发展形态并且推究此诸形态的内部关系”。把这个工作做完,我们不仅知道了所研究之对象的根本特征,也知道了它的不同发展形态之内部关系。<br> 我们既由研究法清楚地“知道”了对象,那么在我们心理中,即留下了一个它的印象。用恩格斯(F.Engels)的名词说,即我们有了一个该对象的“心理影像”,④但我们若想把由分析得来的结果,“传递”给旁人,我们必须用另外一种方法,来直接描摹那个“心理影像”,间接描摹外在对象本身。这种方法就是陈述法。假如我们的陈述或描摹圆满地成功,则外界物事的“生命”反映在我们的心理上,就像它被反映在镜子里面同样的清楚或逼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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