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促使碳排放体系成功的设计要素,进而探讨建立中国碳排放体系的基本思想和路径。中国碳排放体系的基本要求是:①满足社会经济对发展碳排放的基本需要。②经济效益的达到和减排的社会成本最低化。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本身行之有效,可以发挥碳减排市场机制的核心作用。碳交易体系行之有效的重要标准就是要有一个活跃健全的碳交易市场,活跃的碳交易组织可以使交易成本最小化。按照科斯定理,通过产权的界定,如果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就可以消除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和经济的非效率性。交易成本最小化要求在碳市场中,交易者众多,而且市场势力对交易影响较小。
如果把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作为一个机制设计来考虑,就不可能假定局中人一定参加交易。那么,什么样的机制能使局中人加入交易之中,就是问题所在。我国众多排污权交易试点出现了零供给和零成交,症结也在于机制本身没有提供局中人参加交易的激励。
本书的思路是建立一个辐射全国的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当一个减排体系是区域性的时候,可以预期存在以下可能性:减排区域内被强制减排的企业可以选择减排,也可以选择关闭现有生产设备转移投资;而被涉及的减排行业的新公司,可以选择通过购买排放许可进入到减排区域内设厂投资,也可以规避减排区域,将投资投向其他非减排区域。那么,什么样的设计可以使减排区域的企业进行减排,进入市场交易?什么样的设计,可以使企业经过博弈选择,最终加入减排达到均衡?
(1)采用博弈论的思想,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着重分析一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各个角色:设定减排目标的行政管理当局,减排区域内的企业和公司,以及角色之间的决策因果关系,得到区域减排的纳什均衡。如果减排区域很小,比如仅为县市层级,并且没有特别的禀赋,那么对于新投资来说,企业的理性选择就是绕开这一区域。当减排任务较大地影响了区域内的企业绩效时,被强制减排的企业就会有终结生产的可能。当企业采取这样的行动时,减排区域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就会受到负面影响,这样地方政府就不会有动力认真监控减排体系,甚至一开始就不会设定这样一个减排目标。因此,对于小的区域,纳什均衡的结果就是,不设定具体强制减排额度和照常生产。另外,区域过小,市场势力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就会很大,对排放许可的控制可以增强垄断势力,并成为重要的设置壁垒的手段。这样就得到了目前我国排污权试点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一国之内,强制减排区域的大小是决定碳排放体系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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