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进一步强化技术引进、研发和推广应用,以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速度,为实现重工业内部结构升级创造最基本的技术条件。加快工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向资本密集型、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演进,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降低工业部门的能源强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研究制定有关促进节能技术发展的法规和政策,逐步建市和完善节能行政法规体系。
(3)定期编制、更新、发布《节能产品目录》和《淘汰高耗能工艺与落后用能设备(产品)目录》,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及应用。加强对淘汰落后的高耗能工艺和设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禁止建设、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耗能高、污染重的项目和工艺装备。制定并适时提高产品市场准入的节能标准、规范并及时更新。扩大实施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广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定期发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认证公告。制定高耗能产品单位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4)建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标准规范的制定,节能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与推广工作。对鼓励发展的节能产品给予相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建市成本约束机制,引导用户合理用能、节约用能,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通过市场调节,推进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发展。对有重大意义的节能技术研发工作,应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开辟多种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进行节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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