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是水污染控制规划的控制对象,通过对水污染源的削减和控制。保证水功能区目标的实现,是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基本内容。污染控制区内的污染源包括点源和非点源。如果规划的保护对象是水库和湖泊,点源和非点源都属于控制对象;如果保护对象是河流,一般只需要考虑点源的控制。
作为水污染控制规划,非点源所考虑的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和营养物,通常以年污染物总量计量。点源包括工业污染源与生活污染源,以有机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对于区域性的特种污染物也应该予以关注。点源的源强在一年的周期内比较均衡,可以用月平均值计量。
进行水污染控制规划需要调查工业污染源治理状况,明确工业污染源的污染物发生量与经过处理后的排放量。要求所有的工业污染源按照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达标排放,是进行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前提。
广义上生活污染源是指居民生活中使用活排放的污水,以及与生活污水性质相近的城市用水。城市发展程度越高、管理越完善,生活污水所占的比例越高。生活污水已经成为许多城市周围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接受水体,城市污水一般需要进行高级处理(如二级处理);对于大型接受水体,污水的处理程度,可以与工业废水一起进行规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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