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剥夺与环境补偿论》中,杨润高从环境权利角度入手,深入地阐述了环境利益关系,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有代价的,为了突出环境重要性,强调代际补偿,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倡导环境区保护的环保政策,扩展环境衍生主体范围、努力弱化自然主体与环境之间传统关系、强调保障其他人群具有环境基本权利的主张与政策体系,在总量上虽然实现了环境保护目标,事实上却剥夺了环境区居民历史以来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以获取环境支撑作用的传统权利。要真正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中的公平、持续等原则,应该对环境区居民实施环境补偿。围绕这个观点,本书在辨析环境概念含义基础上,厘清环境支撑作用性质与媒介性质,区分了传统环境权利、基本环境权利和自然的权利三类环境权利范畴,立足环境权利转移假说与硬软可持续发展范式,开创性地提出针对这三类环境权利缺乏认可、丧失保障的环境剥夺概念,以及对应的环境补偿类型与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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