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要求相适应。其次,居住区是城市道路交通干道所包围的完整地段,城市干道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在600~1000米之间,而居住区的用地面积大约为60~100平方千米。
居住区的功能要求必须满足和符合居民的生活需要,因此居民在居住区内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是决定居住区规划布局的主要因素。根据居住区的功能要求,居住区的布局有各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最常见的是以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及以居住组团和居住小区结合为基本单位的三种形式(图7-12)。
居住小区是指不被交通干道所穿越的空间,通常指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内设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周围布置居住单元。以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的布局组织形式有利于整个居住区各单元的分工。
居住组团是由多座住宅组成的团体,人口规模较小,一般为300-800户,相当于一个居民委员会的规模。以居住组团为单位组织居住区,即居住区直接由若干住宅组团组成,并不划分明确的小区用地范围。住宅组团内通常设置届委会办公室、卫生服务场所、居民活动及休息场所、停车场、绿地等项目,主要是为居委会、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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