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历史上其他我们要讲的和来不及讲的食马故事而言,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什么有名有姓的英雄,只是一群普通甚至还未完全开化的百姓——“野人”,因而秦穆公的宽仁举动,倒也未必一定是主观上要收买人心,笔者宁可相信他那句“君子不以畜害人”是真心流露;而“野人”们的回报也颇为实在——“推锋争死”。一方是施恩不望报,一方是受恩不忘报。这比历史上无数的市恩故事高明一万倍,可以说是吃人历史中人性光辉难得的一次闪耀。
而在大多数时间,马肉并不好吃。
历史上有“扬州瘦马”这个说法,“瘦马”是这么养的:兜里兜几个钱,到乡下或者一些棚户区去,寻访十三四五岁的美人坯子,三吊五贯银子将她买下来,然后放在家里养着。请来各种教练,给她练体形,给她练台步,给她练微笑,隔三差五打回牙祭啊,一年半载,就可以把一个脸黑面枯形容饥瘦的村姑培养成为走台模特,然后卖到烟花巷子里,或者卖与他人做小妾。这就叫做扬州瘦马。
做这瘦马生意的人不少,“扬州人日饮食于瘦马之身者,数十百人”。也可以算是另类的“吃马肉”。只是这般确实地把人当马养,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财富都不算少。真正做大生意的,还是以马养人,然后直接吃人肉来得快当。或者精确地说,以乌养士。
荆轲刺秦王的大体故事后文将叙,在此不赘。史家对太子丹如何厚待荆轲也有不少铺陈,例如《史记》言:与太子丹乘着千里马闲游,荆轲说:“千里马的马肝味道非常好。”于是太子丹急忙命人杀了千里马,煮熟了,敬献马肝于前。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