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五十八万年前,周口店的北京猿人学会了取火熟食。一万一千年前裴李岗人创制出陶器,其间化羽成禽,豢兽为畜,南国栽稻,北方播粟。继而“酿果为酒”,“煮海成盐”,又发现了酸梅香草,蜂蜜柘浆……烹饪之术初成。三千三百年前的商殷之际,先民由手抓、用叉、用匕,到发明筷子,又产生了酱、产生了醋。至此,诞育原始火锅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
简言之,一只陶罐,或者陶釜,皆可盛煮汤汁,那么可说陶烹时期即产生了“火锅”?在半坡遗迹中,仰韶人挖坑为灶,一家人向火取暖,边煮边食也很自然,他们吃的或许就是“火锅”?商殷青铜时期,王公贵胄“列鼎而食”,对比今天,何其神似,是否“火锅”?汉代有炊具日“鐎斗”,盆形,三足,附长柄,置火盆之上,其时,吃法上也正好出现了“濯”的形式,鐎斗仿佛暧锅模样。一字之差,也许就是“火锅”?《魏书·獠传))载:“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日‘铜爨’,既薄且轻,易于熟食。”这可不正是“火锅”!事实上,还有不少的说法,不少的举证,不少的发挥。然而,还是没有廓清本文开篇时提出的问题。
上述种种,与近代火锅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或神似,或形同,或仿佛,或滥觞,但都不能说它们就是火锅。
陶烹时期的烹饪方式局限在“煮”、“蒸”的范畴,而且也没有筷子,仅将食物煮熟后而食之。这时候的条件还不可能产生火锅。
向火而坐,边煮边吃的食风,即在今天,也还在许多边远山区中存在,原始古风犹存,当然不是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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