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履行职责到位,确保重心转变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是领导机构代表政府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但不是代替政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的责任,也不能代表企业承担安全生产应负的主体责任。因此,必须明确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防范,从重治标转向重治本,从重眼前转向重长远,从重布置转向重落实,从重活动推动转向重自觉行动的工作重心转变。
3.落实措施到位。确保方式转变
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有计划、有布置,更有措施、有检查。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以及从业人员头上,将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之中,才能使一般性检查,转向依靠科技手段来提高综合监管效果;从正常性事务管理,转向依法综合监管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从单纯依靠集中整治,转向既要集中整治又要加强日常监管;从依靠高压监管转向长效监管;从注重开会布置,转向突出重点、创新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的工作方式转变。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1.优化从业人员配置人员的调配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重点,要从企业决策、管理、执行三个层面上对从业人员的调配进行优化,重点解决从业人员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上的素质问题。
(1)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为决策层,必须有3年以上化工从业经历,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员为管理层,必须有3年以上化工从业经历,具有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为执行层,必须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高中以上学历。以上三个层面人员都必须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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