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确认,国语审议会在制定“当用汉字字体表”时曾参照了1923年的“常用汉字表”、1938年的“汉字字体整理案”以及1942年的“标准汉字表”。可见“当用汉字字体表”并非是在战后匆忙制定的,可以说是从战前以来字体整理的一个集大成的产物。甚至可以说,当用汉字问题与明治以来的日本政府对汉字政策的思考一脉相承。
3.“当用汉字字体表”只对当用汉字进行字体的整理,整理标准不涉及表外汉字。国语审议会作出这一决定有两个理由:首先,当时的国语审议会认为审议表外汉字的字体,无疑放弃了限制汉字的总则。因此,才没有问津关于表外汉字字体的相关标准。其次,当时国语审议会的想法是这一问题分三步走:一是先把汉字使用控制在“当用汉字表”内;二是在这一基础上千方百计逐渐减少当用汉字的字数;三是随着汉字政策的演进,最终将会废除汉字。审议表外汉字的问题,如果脱离了这样的哲学认识,便会变得毫无意义。
国语审议会的思考或许有一定道理,但语言实际并不等同于国语审议会的主观倾向。整个社会依然在不管不顾地使用表外汉字,对政府的汉字政策的实施造成了实际上的对峙状态。此外,按照“当用汉字字体表”进行的字体整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因为字体表本身也委实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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