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又称文物、骨著等,被视做人类文明和历史的缩影,融合了历史学、方志学、金石学、博物学、鉴定学及科技史学等知识内涵。经历无数朝代起伏变迁,藏玩之风依然不衰,甚而更热。其中自有无穷魅力与独到乐趣。
部分收藏爱好者,在如何正确理解文物与古董、古玩、艺术品的辩证关系方面还存在着模糊认识。“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与此同时,《文物保护法》还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到唐代,其涵义与今天的涵义比较接近。文物从时间上看,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文物法》对一、二、三级文物标准作有界定和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古董、古玩和艺术品,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
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意,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藏宝于民”,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保护文物的法规,都沿用了“文物”一词。直到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把“文物”一词及其所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
世界各国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各有其通常使用的名称,但尚无概括所有类别文物的统称。欧洲在17世纪英文和法文中都使用Antique一词,此词一说源于拉丁文ante,原意是古代的,从前的。另一说则认为英文这个字是直接来源于法文,开始作为名词使用时,主要是指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遗物,后来才逐渐发展成泛指各个时代的艺术品,其词义接近于中国所谓的古物、古董。日文所说的“有形文化财”,近似于中国所指的文物,但其涵义和范围又不尽相同。在国际社会,由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uNESCO,简称教科文组织)会议通过的一些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一般把文物称作“文化财产(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hural Heritage)”,二者所指的内容并不是等同的。从公约所列举的具体内容来看,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
关于文物的年代下限,在国际上起初曾定为1830年,起源于1930年美国的关税条例。该条例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可以免税。以后在国际上,不少国家把这一年定为文物的年代下限。后来美国在1966年通过了新的关税条例,又规定“自免税进口报单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制作的文物”概予免税进口。因而目前按国际上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但是也有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如希腊就把1450年作为文物的年代下限。 首先,应该对古玩收藏活动持有清醒客观的认识,消除不切实际的幻想和误解,摆正心态。为什么古玩收藏会产生这么大的魅力?除了收藏活动给人们带来文化精神享受和艺术熏陶的原因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看重它的投资赚钱,使资本保值增值的功能。在收藏界的确盛传着不少依靠投机或投资买卖,拾漏捡遗而一本万利,获益丰厚的佳话美谈。不幸的是人们只看到这些表面赚钱的热闹现象,而没有去深人探究为什么他们能成功赚钱。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正是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成功赚钱案例,不仅引起了人们来参与古玩买卖的兴趣,并且使人们对古玩收藏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片面认识,错误地以为买卖古玩可以获利保值,从而盲目地,在没有了解掌握必备知识的情况下草率购买。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有许多鲜活的事例,告诉我们因为轻率购买而上当受骗、血本无归。古玩收藏是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活动。这些专业知识的积累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提升的过程。它没有捷径可走。真正有心从事收藏活动的人士,只有潜心研究鉴赏知识,了解市场动态、行情,才能懂得对繁杂的古旧物品有所甄别取弃,才能侥幸少花冤枉的学费。所以搞收藏切忌短视盲目,唯利是图,应该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添生活情趣为主要目的,个人投资理财仅为其次。这样心态平和、心理健康地从事收藏活动,或许在经济回报上会给你意外的惊喜。 应该注意到进行古玩收藏活动与任何投资活动一样存在着相应的风险。其中最基本的包括政策法规的风险,操作失误的风险和套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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