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意义系统:作为“连接教育过程中‘教’与‘学’的媒介”
教育,一定是教育者教导学生的过程,学生则在教育者的教导下实现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者教什么、怎样教,学生学什么、怎样学,是相辅相成的。就像教师和学生是相互依存的一样,“教”和“学”也都是因另外一方的存在而存在。没有教育者的“教”,就无所谓学生的“学”;反之,没有学生的“学”就根本不存在教育者的“教”。那么,课程是什么呢?对教育者来说,课程就是教的内容以及教授这些内容的方式的规定(包括教育内容的秩序安排、教学方式的规定),即教学的程式,我们称为“教程”。对于学生而言,课程就是要学习的内容及学习的进程安排,我们称为“学程”。既然教育过程是“教”与“学”的结合和统一,那么,课程也理所当然地是“教程”与“学程”的结合与统一;而且,“教程”与“学程”是有机构成的、辩证一体的。对课程形式内涵中的“教程”与“学程”任何一方的偏废或忽视,或者两者关系不和谐,都将导致课程内涵的流失。
课程定义所指向的课程内容总是内在地规定着相应的形式内涵。在知识课程观中,课程的内容就是知识。在现代知识的境况下,那些在教材中记载的、教育者口头讲授的知识是普遍的、客观的。教育就是要将这些知识传授给学生。即便是所谓出于“培养创造性人才”的目的,也常常是把从创造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创造术当作知识,以为可以传授给学生“创造性”;或者是常常把所谓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相似的情形还有,如要培养“国际化”人才,就不顾本国、本民族、本地和本校学生的实际而直接简单地拿国外原版教材来教学,等等。这样,教育要传授什么、怎样传授,都由教育者说了算,而学生只是记住这些知识就可以了。这就决定了课程主要是“教程”,“学程”被忽视了,或者是被“教程”遮盖了。久而久之,学生也就习惯了教育者教什么,自己就学什么,而忘记或者无奈于自己想学什么、该学什么了。正是因为这样,课程就可以完全按照知识的逻辑来组织、安排,大学课程就可以安排成所谓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三层楼”,而这还只能是教育者主观上期望的。实际上,由于知识本身的系统性的要求,所谓“基础课”其实只不过是专业课的压缩或者几门压缩的专业课程的捏合罢了。然而,是否形成了素质并不以学生是否记住了某些知识而论,也不以教育者教了哪些知识而论。在人们终于认识到教育要培养“人”的时候,就不难发现忽视“学程”必然导致教育危机,于是,知识课程观的弊端日渐明显。相应地,只重视课程作为“学程”的含义,而忽视“教程”,同样不是对课程本质的真正把握。
当意义课程观认为课程就是意义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规定了课程的形式内涵,即课程是教育过程中教与学的连接系统,它不仅是“教程”,也是“学程”,是“教程”与“学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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