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构主义语言学为理论依据的传统翻译研究重视共性、齐一性,排斥个性与差异性,因此,它一直是以一致性追求为目标的,把源语文本作为一个一成不变的客体来看,认为文本的意义是语言通过规律去预先设定的,其意义是具有确定性的,而且任何人只要按照语言规则去解读,都应获得相同的理解。①可见,结构主义给人们带来分析的方法,使人们通过对客体的分析,认识其内部的层次与结构,从而更好地把握认识的对象。这种研究摆脱了语文学范式的神秘性与不可知性,让人们转而关注语言规律与文本结构。为此,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翻译研究范式曾一度取得瞩目成就。但是这一时期的翻译研究被禁锢在文本对比和语言(信息)转移的范围内,有关翻译活动中那个最活跃的成分——翻译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的研究就被完全忽视了。这是因为,以文学作品的翻译为例,结构主义理论不能具体地论述文学作品的特点,不能论述文学作品的历史差异和美学差异;结构主义把文学的概念变成了写作的概念,因而文学作品变成了符号学的“文本世界”。
20世纪90年代,翻译研究进入解构主义阶段。除了诠释学流派,解构主义范式阶段还体现在目的派、操纵派等观点上。其共性都在于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分解上。譬如,女权主义者重视译者的存在,强调译者对源语文本的占有和摆布的主导地位。操纵学派则认为文学翻译实际上是译者做出抉择和摆布文本的过程。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同其他行为一样都有一定的目的。由此,译者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总会按照自己对读者和译语需要的理解去制定自己的翻译策略。这些对翻译主体性的认识对我们译学研究大有启发。②但是,解构主义思潮由于自身缺乏一个整体性理论框架和统一的纲领,因而,可以说它只是一种精神、一种反思性精神、一种怀疑主义和破坏精神、一种否定性思维方式。所以,在它之后,人们会茫然,会困惑,原来的理性被破坏了,原来的结构被解构了,而它又没有带来一个新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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