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法律功能的本源问题研究
第一节《通则》的历史发源探微
一、国际商事合同之债的冲突法调整
二、国际商事合同之债的统一实体法调整
三、国际商事合同的第三种调整:《通则》发源探微
第二节《通则》的规则内容概述
一、《通则1994》和《通则2004》共同内容
二、《通则2004》的修订内容与新增主题
第三节《通则》的特色优势探究
一、《通则》工作方式上的特色优势
二、《通则》立法立场上的特色优势
三、《通则》立法内容上的特色优势
四、《通则》功能追求上的特色优势
第四节《通则》的法律性质探析
一、《通则》的法律功能:事实状态的描述
二、《通则》的性质纷争:实践视域的思辨
三、《通则》的性质定位:现代商人法的路径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准据法功能研究
第一节内国法院视域中的《通则》准据法功能研究
一、《通则》准据法功能的诉讼案例与当事人选择《通则》的实践类型
二、《通则》在内国法院诉讼充当合同准据法的实证依据解析
三、内国法院适用《通则》的理论演进及其前景探究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视域中的《通则》准据法功能研究
一、《通则》被援用为合同准据法的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与相关立法发展
二、《通则》准据法功能的特殊法律机制探微
第三节《通则》准据法功能对中国的立法启示与法理启思
二、我国法院适用《通则》的司法实践及相关立法解读
二、《通则》准据法功能及适用实践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三、《通则》准据法功能及适用实践带来的法理启思
第四节《通则》准据法功能的合理限度及制度诠释
一、适用范围对《通则》准据法功能的合理限度及学理解析
二、强制性规则对《通则》准据法功能的合理限制与学理阐釋
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解释法功能研究
第一节《通则》解释法功能的概念范畴及适用理论初探
一、《通则》解释法功能之相关范畴的厘清
二、《通则》进入法律解释过程之具体路径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通则》解释国际法律文件之实践问题及诠释
一、《通则》解释国际法律文件的司法实践情形
二、《通则》解释国际法律文件的理论分析
三、《通则》解释、补充《公约》的制度依据及内含的解释原则
四、《通则》解释、补充《公约》的实践类型及经验总结
第三节《通则》解释国内法律文件之实践问题及诠释
一、《通则》解释国内法律文件之司法实践情形
二、《通则》解释国内法律文件的制度问题探析
三、《通则》解释国内法律文件的个案实践初探
第四章《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示范法功能研究
第一节《通则》示范法功能的实践情形与理论探析
一、《通则》示范法功能的实践情形
二、《通则》国际、国内立法示范功能的特色优势
第二节《通则》与中国合同立法的比较分析及示范意义
一、中国合同立法的发展历程与核心内容
二、《通则1994》与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比较及示范意义
三、《通则2004》新增主题与我国合同立法的比较分析及示范意义
第三节《通则》《第三版》新增主题及示范法功能的持续发展
一、《通则》《第三版》新增主题的提出及内容概要
二、《通则》新增主题“违法合同”对中国合同立法的示范意义
三、《通则》示范法功能持续发展的意义与发展难题
结语暨中国应对《通则》法律功能的理性回应
一、对本书关于《通则》法律功能研究之总结
二、中国应对《通则》法律功能的理性回应
附件:重要法条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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