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颖俐,1972年9月出生,江西临川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2000年获得厦门大学国际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国际法学副教授职称。自本科毕业以来,一直在韶关学院任教,曾担任韶关学院法律学系副主任、法学院院长等职务,是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养人选,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在《暨南学报》、《内蒙古社会科学》、《求是》、《南昌大学学报》、《河北法学》、《当代法学》等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省部级课题五项,参编专著两部,获江西省高校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1-2002)一等奖一项。自1999年取得律师执照以来,长期致力于商事合同审查等律师实务工作,现兼职于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并担任韶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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