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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私法之弱者保护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00084512
  • 作      者:
    屈广清等著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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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屈广清,男,1963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江夏学院副院长,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国际法学会会长、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组成员等。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在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l00多篇,多次被ISTP等检索或转载:出版的教材先后获得教育部精品教材奖、司法部全国优秀教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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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由于国际私法保护弱者起步较晚,理论体系还待完善,立法条文数量不多,保护弱者成效还不显著。在此背景下,屈广清等的《国际私法之弱者保护》主要探讨国际私法保护弱者意义、弱者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保护弱者的国际私法原则、制度与方法构建、保护弱者的国际私法立法的完善等问题,特别是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弱者”的中国国际私法(草案),以期将国际私法保护弱者的实效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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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0世纪为克服传统冲突法的盲眼缺陷,为了更加重视实体法适用结果而不只是注重法律程序的选择,美国发生了旨在完全否定传统冲突规则的革命,最密切联系原则就在此时期内产生。此时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完全抛弃了传统的冲突规则,直接由法官对案件本身的各个要素的研究来确定准据法的选择。但在此时,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并未完全排除反致的运用。以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为理论基础的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为例,尽管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选择的法律只能是实体法,排除了反致产生的可能性,但第二、三款又为反致的运用作了例外规定,即只要符合判决一致或考虑利害关系州的利益,反致也将得以运用,二者并不矛盾。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也是很好的例证。该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与外国有连接的事实,在私法上,应依与该事实有最强联系的法律裁判。本联邦法规所包括的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则,应认为体现了这一原则。”同时在总则部分又规定了反致条款:“对外国法律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这说明,采用反致与最密切联系原则之间并无矛盾,反致的目的也是为了寻找最合适的冲突规范与最密切的联系因素,这种寻找最合适的冲突规范的连结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而且,该法所包括的各项具体适用法律的规则包括反致规则,体现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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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国际私法保护弱者的意义
一、人权保护的理念
二、正义价值的涵义
三、和谐社会的基石

第二章  国际私法语境下的弱者
一、弱者之谓
二、弱者之特征
三、弱者之现状

第三章  保护弱者之原则与制度
一、原则之提出
二、原则之功效
三、制度之设计

第四章  保护弱者之方法
一、直接调整方法
二、间接调整方法

第五章  中国国际私法保护弱者之立法
一、立法现状与立法建议
二、海事国际私法的专门制定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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