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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189382
  • 作      者:
    (美)弗兰克·克罗斯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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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弗兰克·克罗斯(Frank Cross)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为得克萨斯大学麦克布斯(Mocombs)商学院的赫伯特·凯勒赫(Herbert D Kelleher)百年教授。
    曹斐,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级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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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对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进行了最为综合复杂的实证分析,具有开创意义。相比最高法院,巡回上诉法院会在更广泛的法律领域作出数量更大的判决,因而对法律的发展影响深远。《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没有直入依法断案的研究模式,而是探寻了意识形态化裁判的身影,也对参与审判的法官的其他因素作了分析,包括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财产等。《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还进一步考量了裁判结果受诸如美国最高法院、国会等其他机构的偏妤或诉讼当事人影响的程度。
    即便上述因素在某些案件裁判中多少显示出一定影响,弗兰克·克罗斯认为,它们的影响程度相当有限,而更为重要的是案件所应用到的法律的状态。在对与案件相关的程序性法律规则的研究中,法律因素的影响凸显出来,并在与前任最高法院意见的关联中亦有所体现。最后,《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有力地揭示了巡同法院裁判中存在的同僚效应,即巡回法院法官确实会受到法官小组中其他成员的观点和意见的影响。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并非仅仅停留在对案件裁判结果的研究之上,对案件裁判的先例效应也进行了尝试性探究。在研究中,克罗斯主要考虑,何种因素使得裁判结果有力而被广为援引,何种因素又使其效力微弱且易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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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是有史以来关于联邦司法系统最重要的实证研究之一。克罗斯的许多结论新鲜有力,他成功证实了“现实主义者”的简单理论低估了法律在司法中的限制作用--同时意识形态亦将有所作为。
    --卡斯·桑斯坦(ass Sunstein),芝加哥大学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一书引人入胜,全面创新,见解深刻且不拘一格,堪称佳作。每一位认真严肃的政治科学家和交叉学科的法律学者都应该阅读本书,领略其中细致严谨的假设及论证。
    --桑福德·莱文森(Sanford Levinson),得克萨斯大学
    克罗斯将法律、政治科学和经济研究通过新颖而实用的途径整合起来,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巡回法院的裁判之道。这一实证研究的新进路,目标在于促使法律和社会科学学者将来会更深入地对此进行理沦和实证研究。他的许多研究发现对于那些寻找巡回法院或其同僚机构决策的决定因素的人们来说很有助益。
    --《法律与政治学书评》
    克罗斯的新书展现了一名法学家对探索司法决策背后复杂原凶的努力……仅凭本书自然不能终结围绕态度模型的种种争论,但持怀疑观点的人却绝对不能忽略本书的结论,如果他们还想继续全面地理解司法裁判过程的话。
    --《CHOICE》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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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对意识形态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进行实证考查时,我曾经提到,如果一个司法系统内部纯粹依靠法律进行运作,身处其中的法官作出的判决就不会出现政治化的偏向自由或保守的规律。如今这种规律的存在,有力地证明了意识形态确实对司法系统施加了一定影响。对程序性法律规则的考查则能够帮助我们从反面进行论证。如果裁判完全是意识形态化的过程,程序性法律规则的存在就不会对判决产生任何影响。意识形态化的司法裁判能够选择运用实体性或程序性法规来达到符合其政治偏好的判决结果。程序性法律规则本身并不偏向争议中自由或保守的任一方(尽管某些类型的程序性法律规则可能会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导致意识形态化的结果)。虽然我们不能证明法院对程序性法律规则的运用是否正确,但我们可以检测某条程序性法律规则是否对法官个人表决或判决结果中法官意识形态的作用施加了影响。如果程序性法律规则的存在确实产生了这样的影响,便能有力地证明法律对法官的作用,不管是制约作用还是目的作用。
    如此看来,要考查法律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的作用,程序性法律规则是一个前景光明的变量。检测研究可能会涉及许多程序性法律规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巡回法院对初审法院判决或行政机构决定最终决定维持还是决定撤销。巡回法院要遵从下级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而审查则基本限于法律争议之上。某些程序性标准要求巡回法院对下级法院作出一定的遵从,这类法律程序会造成倾向维持原判的偏颇。弗兰克·科芬法官认为,这些遵从性的法律规则会限制法官偏好在裁判中的影,但该主张仍有待进行实证检验。
    一定程度的遵从标准表明,在法律模型之下,主张维持下级法院判决的被上诉人比主张撤销原先判决的上诉人更容易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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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1
第一章 政治意识形态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1 1
第二章 法律之于巡回法院裁判43
第三章 法官背景之于巡回法院裁判75
第四章 其他机构之于巡回法院裁判103
第五章 诉讼当事人之于巡回法院裁判136
第六章 法官小组效应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165
第七章 门槛性程序规则效应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198
第八章 巡回法院裁判与先例效应223
尾声253
索引257
译后记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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