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令状制度研究》着重考证英国普通法令状的起源与嬗变、普通法令状的分类、行政令状的司法化、普通法令状与程式诉讼的交互关系、人身保护令状的历史与现状,以及普通法令状制度的作用与历史价值。研究的时间自1066年诺曼征英始,到1875年大部分令状被废为止;在普通法令状起源问题上,研究时间推前至盎格鲁一撒克逊时期,对“人身保护令状”,则推至2008年。
《普通法令状制度研究》认为普通法令状经历了一个从行政化到司法化、从国王特权到保护人权的发展过程,并在发展过程中孕育出了普通法注重程序的特质。普通法令状以及相应的程式诉讼大都在完成各自的特定使命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正如梅特兰所言:“我们已经埋葬了程式诉讼,但它们仍然在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令状制度的精神依然体现于当今的英美法律制度之中,这就是程序正义的普适价值。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