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班主任胡某为了搞好教室的保洁工作,严格规定学生不准在教室地面上乱扔纸屑果壳,如有人违反就予以罚款。一天,学生李某在座位旁的地面上扔了一个纸团,恰好被胡某发现。李某出于无奈只好罚交5元钱,由班长代为保管,当做班会活动费。
学生在地面上乱扔废纸,影响了环境卫生,班主任应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无权设定罚款措施。虽然所罚的款项数目较小,也没有落入自己的腰包,但这仍然属于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对胡某应由学校给予其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某职业学校在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时,来校招聘毕业生的单位有20多家,其中有一个单位的薪酬待遇较好,但招聘的条件较严格,名额也较少。在公开招聘的前一天,某毕业生的父亲获得这一信息后,就邀请该校实训处主任朱某(中共党员)和女儿的班主任张某到一家高档酒店吃晚饭。朱某和张某欣然前往赴宴,并当场答应某毕业生父亲的请求,将其女推荐给那家薪酬待遇较好的单位。第二天,经过朱某和张某的一番努力,这位家长的女儿被那家较好单位招聘录用了。事成之后,这位家长又分别送给朱某和张某高档葡萄酒各两瓶。
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该校实训处主任朱某和班主任张某接受了请托人的宴请和礼品,必然影响其行为的公正性。这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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