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香港地区行政诉讼:制度、立法与案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8080354
  • 作      者:
    林峰著
  • 出 版 社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收藏
内容介绍
  《香港地区行政诉讼:制度、立法与案例》分为四部,分别阐述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行政诉讼制度。每一部又分别从制度、立法和案例三个方面对行政诉讼展开介绍。在“制度”部分,试图宽泛地结合有关行政诉讼理论的分析框架,较为全面和概括地再现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既有的行政诉讼制度。在“立法”部分,收录了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有关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它对于“制度”部分以及紧随其后的“案例”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依据和参考资料。最后的“案例”部分,主要收录了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行政诉讼发展史上较为重要和经典的一些案例,并且对这些重要案例作了评述。可以说,真实地展现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行政诉讼制度、立法和判例的客观情况,是写作中试图保持的重要特色。。
  《香港地区行政诉讼:制度、立法与案例》由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法官、检察官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共同写作完成,使之能兼顾学理界与实务界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把握。我们试图使之成为一套具有下列特色的参考资料:首先,它立足“实然”,附带“应然”,相比于对原理的探讨,更注重对现有制度、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归纳分析。其次,它以介绍为主,附带简要评述,注重资料的直观性和对比性。再次,它并非纯粹的资料汇编,而试图关注到立法和司法层面的实践性,动态地展现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行政诉讼制度现状。
展开
精彩书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审裁权,在民事和刑事案件方面,均无限制。此外,该法庭亦有权审裁有关破产、公司清盘、领养、遗嘱认证及精神健康等案件。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如谋杀、误杀、强奸、持械行劫、复杂商业骗案和涉及大量毒品案件,均由原讼法庭法官会同陪审员审讯。
  陪审团人数通常为七人,但法官可颁令组成一个九人陪审团。陪审团成员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登记的懂英语的居民的陪审团名单中抽选出来。主控官和辩护律师以及其他证人等在作供之后,由主审法官向陪审团总结该案实情,并向陪审团解释法律,具体包括如何应属有罪、如何应属无罪。主审法官的职责是负责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并就法律问题作出决定。陪审团在聆听了主审官对法律的解释和说明之后,退庭商议。陪审团的最重要的任务是就事实,而不是法律,作出决定。具体来说,被告是否有罪是由陪审团作出决定。如果陪审团至少五人认为被告有罪,主审法官将根据陪审团意见,宣布被告罪名成立。在决定被告犯谋杀罪时,由于谋杀是香港最严重的罪刑,因此陪审团的意见必须一致。
  (四)区域法院
  区域法院的组成和其管辖权是由《区域法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36章)所规定。区域法院为纪录法院,具有《区域法院条例》及当其时有效的任何其他成文法赋予区域法院的民事及刑事司法管辖权及权力。其时有效的任何其他成文法所赋予的司法管辖权及权力只受该等成文法所订定的限制所规限[1引。区域法院由两名或多于两名法官组成,他们被称为区域法院法官。区域法院法官须由行政长官以盖有公印的文书委任。这些委任,可在藉以作出该委任的文书的日期前的某一日期开始生效。
  区域法院的管辖权由《区域法院条例》所规定。就民事案件而言,凡在任何基于合约、准合约或侵权行为而提出的诉讼中,原告人要求赔偿的款额不超过。
  ……
展开
目录
第一编 香港行政诉讼制度概况
第一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体制
第三章 香港司法复核制度概述
第四章 香港司法复核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编 香港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
高等法院条例(香港法例第4章)
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
第三编 行政诉讼经典案例评述
1 欧某诉署理港督案
2 何某诉入境事务处处长案
3 黄仲棋等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等案
4 陈博士诉张女士等案
5 梁某诉岭南大学案
6 Berich Brokerage Limited诉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案
7 NgEnterprisesLtd.诉市政局案
8 卢少兰诉房委会案
9 Jill Sprlice夫人诉香港大学案
10 的近律师事务所诉white & Case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案
11 Otis Elevator Company(HK)Ltd.诉机电工程署署长案
12 陈某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案
13 香港狩猎者协会案
14 Vu Ngoc Dung女士诉刑事及执法伤亡赔偿上诉委员会案
15 港口保护协会有限公司诉城市规划委员会案
16 Gurung Bhakta Bahadur诉入境事务处处长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案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