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伴随着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足发展,人民法院在解决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期待更加强烈,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科学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司法制度。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制度总体上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是适应的,但在体制机制等方面仍需要不断完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最关心的是如何打官司、能否打得起官司、有理能否打得赢官司以及打赢官司能否得到执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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